生源地貸款流程
發布日期:2019-03-08 13:28 瀏覽量:
1. 學生于9月份開學后,持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開具的《國家開發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受理證明》或者《生源地信用借款合同確認函》,由所在學院輔導員確認學生個人信息及所欠學費、住宿費金額,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部分省市的《確認函》還需由學校財務部門填寫學校開戶行名稱及賬號、加蓋公章等;
2. 對持《受理證明》到貸款管理中心辦理手續的,中心老師需登陸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助學貸款管理系統,進行回執錄入;對持《確認函》到貸款管理中心辦理手續的,中心老師需簽字并加蓋公章,確認函的回執聯交由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