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3-07 17:28 瀏覽量:
黨支部組織統戰委員在支部委員會的集體領導下,負責支部的組織統戰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組織狀況,做好支部組織工作。根據工作需要提出黨小組的劃分和調整意見,按照規定做好黨支部委員會換屆選舉的準備工作。
二、了解和掌握黨員的思想、工作狀況。配合宣傳委員做好黨員教育培訓工作。及時發現作用發揮好、群眾反映的黨員事跡,向黨支部提出表揚和獎勵的建議。
三、負責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及時了解和掌握入黨積極分子情況,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有關規定,依據入黨積極分子的成熟情況,提出發展黨員工作規劃。做好對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具體辦理接收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的手續。
四、做好黨員管理工作,根據本支部實際情況,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認真搞好評選先進黨支部、先進黨小組和優秀黨員活動,接轉黨員組織關系;收繳黨費,定期向黨員公布黨費收繳情況;做好黨員和黨組織的統計工作。不設紀律檢查委員的黨支部,有關紀律檢査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組織委員負責。
五、對黨員進行黨的統戰政策的教育,提高黨員做好統戰工作的自覺性。
六、經常了解統戰對象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現、業務能力等情況,做好對他們的安排、使用和培養工作。
七、經常與統戰對象保持聯系,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幫助他們解決問題。
八、做好統戰政策的落實工作,經常向支部委員會和上級黨組織匯報本支部統戰工作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