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省屬各中等職業學校,廳直屬有關單位(學校):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才梯隊建設,培育高層次青年人才,省教育廳決定開展 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選拔范圍和條件
(一)選拔范圍
1.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面向在豫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及教育教學研究機構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
2.已入選“333 人才工程”“555 人才工程”“811 青年人才工程”等省級及以上學術技術帶頭人,已獲得國家、省級高層次人才支持計劃人選等人員不再推薦;
3.本科院校主要推薦教學科研一線、在學校學科建設中起到骨干核心作用,同時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作出一定貢獻、取得較大成績、具有較大發展潛力的優秀年輕人才;職業院校主要推薦具有較高的教學技能和學術水平,在全省及行業系統具有一定影響的中青年骨干教師;基礎教育學校主要推薦普通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學校中,在實施素質教育和新課程改革中起示范和帶頭作用,有較高的教學技能和學術水平,在全省或省轄市、直管縣(市)教育系統具有一定影響的中青年骨干教師。國家基礎教育教學成果二等獎及以上獲得者,國家級培訓的骨干教師,省級培訓的教育教學專家、學科帶頭人、骨干教師,省級師德標兵和師德先進個人等可優先推薦;教育教學研究機構主要推薦具體從事教研、教輔等活動的優秀專業技術人員。
(二)選拔條件
1.熱愛祖國,遵紀守法,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思想解放、求實創新、拼搏奉獻,師德高尚;
2.學術技術水平應在省內教育系統處于領先地位,具有創新思維和較高的學術造詣;
3.有較強的溝通協調和組織管理能力,在學科建設和發展中能真正起到帶頭、促進作用,在教育教學改革中有所建樹;
4.教學、教研人員須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
5.高校教師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博士學位人員應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碩士學位人員應具有中級或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具有一級教師或以上專業技術職務;
6.高校推薦人選一般應在 45 周歲以下(1977 年 1 月 1 日以后出生),其他學校推薦人選一般應在 50 周歲以下(1972 年 1 月1 日以后出生);在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同時,原則上近五年內還應取得下列業績之一:
1.主持或參與完成國家自然科學基金或社科基金資助項目;
2.主持或參與(排名前兩位)完成省自然科學基金或社科基金資助項目;
3.主持完成省轄市(廳)級科研項目;
4.獲省部級科技進步獎或社科類獎;
5.獲省轄市(廳)級科技進步一等獎(排名前三位)或二等獎(排名前兩位);
6.在職業教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中取得創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學質量方面成績突出,對學科建設、人才培養作出重要貢獻。
二、推薦程序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于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豫發〔2021〕23 號)要求,從今年起,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評選工作按如下流程辦理:省教育廳根據省轄市、縣(市)專任教師數量的情況,核定各省轄市市區和縣(市)的推薦名額。省轄市教育局負責市區學校人選的推薦,縣(市)教育局負責本縣(市)學校人選的推薦。應經過個人申報、基層推薦、專家評議、公示等程序,確定推薦人選。省轄市、直管縣(市)教育局匯總人選材料后,報送省教育廳參加評審。縣(市)推薦人選無需經省轄市教育局審核。
三、人選管理
1.建立考核制度。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是河南省教育系統的一項綜合榮譽稱號。各單位要結合入選人員工作的特點,主要從政治業務素質、學術技術水平、教研質量和效果等對其進行考核,一般應與年度考核同步進行,考核結果存入個人檔案。人選的考核一般由各有關單位的人事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2.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對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考核中的不合格者,對有違法、違紀或其他不適于作為學術技術帶頭人行為的,由各有關單位的人事管理部門報我廳備案并取消其資格;
3.建立擇優推薦機制。凡遇推薦省學術技術帶頭人等省級人才項目人選時,各地各單位要根據有關規定要求,可從入選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的人選中擇優推薦。
四、報送材料
(一)材料清單
1.推薦報告紙質 1 份,同時報 PDF 電子版。推薦報告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省教育廳,內容包括人選推薦情況、專家評議情況、公示情況等,并注明聯系人、聯系方式(電話、傳真、電子信箱);
2.《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候選人情況登記表》(附件3)紙質一式 2 份,同時報 Word 版;
3.《2022 年度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候選人推薦匯總表》(附件 4)紙質 1 份,同時報 Word 版;
4.佐證材料 1 套,按以下順序制作詳細目錄,裝訂成冊。同時報佐證材料 PDF 電子版。
(1)人選基本情況: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職稱證、年度考核結果等材料復印件;
(2)近五年承擔科研項目情況:科研項目的立項及結項證明材料復印件;
(3)近五年教學、科研及其他方面的獲獎、表彰情況:獲獎、表彰證書或文件的復印件;
(4)近五年代表性著作、論文的相關復印件;
(5)近五年學術團體任職證明。
(二)材料報送安排
1.電子版資料。4 月 8 日前,各地將《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工作管理人員登記表》(附件 2),發送指定郵箱。5月 6 日前,各地將推薦人選材料電子版,發送指定郵箱;
2.紙質版資料。受新冠疫情等不確定因素影響,紙質版資料報送時間另行通知。
聯 系 人:省教育廳人事處張志海 許一玉
聯系電話:0371-69691691,69691275
電子郵箱:lairan@ haedu.gov.cn
附件:1.河南省教育廳 2022 年度學術技術帶頭人推薦名額
2.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選拔工作管理人員登記表
3.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候選人情況登記表
4.2022年度河南省教育廳學術技術帶頭人候選人推薦匯總表
如有疑問及需要附件的老師請與學院科技處聯系
2022 年 3 月 24 日